2018年2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8号)正式印发实行,现就该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建设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简称“四好农村路”)。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再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对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结合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出台意义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出、领导推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省人民政府已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2018年度10件惠民实事,出台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的部署安排的具体行动,也是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实施意见》通过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更好调动地方、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对持续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升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发展思想,明确了新时期“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了到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对路网结构改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管理责任落实、养护责任落实、路况水平提升、建制村通客车率、建制村通邮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农村物流网络建设等重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工作内容,并细化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等省级有关部门配合和指导的任务分工。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示范创建、加强资金筹措、加强监督考核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关于“建好”农村路。通过重点实施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31000公里,“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25000公里,贫困地区重要县乡道暨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3150公里,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7000公里,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7000公里,危桥改造800座,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3000公里,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补齐我省农村公路短板。同时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关于“管好”农村路。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的体制机制,健全路产路权管理队伍,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二是加强农村公路保护,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三是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关于“护好”农村路。一是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确保有路必养、养必达标。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养护模式。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用活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贫困户负责养护农村公路。三是加大养护科技手段运用,提高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运营好”农村路。一是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和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保障运输安全。二是完善县乡村物流网络,大力发展实惠便捷的货物运输,降低农村物流成本。三是积极利用互联网,统筹交通、商务、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促进物流与电子商务信息产业相互融合,为群众提供现代高效的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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