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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8-06-01 08:30:00   打印页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六个一”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行动,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8〕34号,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具体内容,确保《方案》有效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是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把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和先手棋。近年来,我们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每年都出台一个重大政策,实施一个专项行动。2015年,我们实现了权责清单制度省、州、县、乡四级全覆盖;2016年,我们实现了双随机监管改革省、州、县三级全覆盖;2017年,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制定了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使政府权力不断“瘦身”。省级先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492项、下放268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162项;全省共精简证明材料1868项,全省范围内保留的证明材料只有166项,其中基层开具的只有6项,精简率达到92%以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中的羁绊正在逐步消除,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的障碍正在破除。

今年在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作出了“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庄严承诺,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又作了强调。我省“放管服”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比如群众办事需要反复跑、多次跑;办事缺乏整体流程,需要分别问,多次问;办事标准不统一,同一事项不同地方审批标准不一致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下更大力气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和群众的堵点、痛点就是我们改革的突破点。省委、省政府要求从关系到企业、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切身感受的事情抓起,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了6个行动计划,20条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是实施“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行动。全省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昆明、曲靖等地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发票领取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主要从简化手续、精简环节两个方面着力,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企业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窗口当场办理。

二是实施“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行动。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从申请核准(备案)到获得施工许可全流程、各环节的政府审批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再砍一半以上,审批总时限不超过80个工作日。昆明、曲靖等地不超过50个工作日。主要从精简环节、优化流程、禁察非法、加强技术支撑4个方面着力,对企业投资备案类事项全部实行县(市、区)属地办理。清理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8项前置许可实行并联审批。清理企业在获得水、电、气供应中的各类“搭车”行为,压缩水、电、气办理时限。企业供水全流程办理时间,昆明市区和各州(市)政府所在地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其他地区不超过25个工作日;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低压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3个工作日;用气办理报建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继续清理“红顶中介”,公布全省统一的保留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县域内分散在市场监管、环保、农业、水利、粮食、卫生计生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

三是实施“政务服务一网办通”行动。各地在线办理事项数量2018年底达到75%、2019年达到85%(省级不低于90%)、2020年达到95%以上。主要从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合理布点3个方面着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全省省、州、县、乡、村五级同一个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批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统一。全面构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未按要求改造对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全面整合州(市)和州(市)政府所在县(市、区)政务服务资源,合理布局便民网点,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对办理量大、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实施就近申办,实行全城通办。全面实现政府投入竞争性领域支持企业的财政资金和项目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公示。

四是实施“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行动。主要从职能整合、办事集中2个方面着力。州、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全面实现向1个内设科室集中,在129个县(市、区)和各类开发区、开发开放试验区,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原则上不再保留政府部门自设的服务大厅,县(市、区)级政府部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和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接受政务服务平台监督。将以部门设置窗口改为以事项设置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五是实施“最多跑一次”行动。到2020年,“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到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的90%以上。主要从公布清单、统一流程、信守承诺3个方面着力。2018年8月31日前公布一批各级各部门“最多跑一次”和“马上办”清单。统一全省民办教育、民办医疗、民办健康、民办养老机构申办全流程,推进“一套通办”。大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合法合规许诺企业的条件,必须及时兑现。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实行全程帮办、代办,凡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均交由1个部门全过程服务,切实改变过去1户企业对多个部门的情况。

六是实施“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行动。主要从清单管理、信息共享2个方面着力,将个人和法人相关信息集中归集至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数据共享。以省政府公布的166项保留证明材料清单为基数,继续精简一批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政府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得有关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证明材料,确保证明材料只减不增。

三、《方案》的特点

整个《方案》有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了问题导向。在《方案》制定之前,《方案》起草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对16个州市放管服改革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委托第三方对16个州市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估和调查。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归纳分析,对其他省区和我省一些改革试点地区的探索经验进行了充分的借鉴和吸收。

二是提出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和具体的“施工图”。《方案》提出了具体的量化目标、路径和措施。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提出了明确的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间,并要求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根据《方案》,制定细化措施、时间表和任务图,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目标总体与国家要求一致,适度超前。在整个目标设计上,总体上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保持一致,一些具体措施在国家要求基础上适度超前。这主要考虑到云南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际需要,也符合云南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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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重大决策解读】云南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相关文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