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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00000102201810084 号: 云政发〔2018〕8号
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18-02-09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推进“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体制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从以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转变,不断提升农村综合交通水平,切实解决好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为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以下目标:

  (一)所有县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90%,乡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50%,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二)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率达到100%。

  (三)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的占比不低于75%。

  (四)建制村通客车率、通邮率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及以上县超过95%,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助力脱贫攻坚

  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31000公里,“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25000公里,贫困地区重要县乡道暨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3150公里,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7000公里,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7000公里,危桥改造800座,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3000公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建成1条、达标1条。(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2.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全面落实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七公开”制度,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确保建设质量。贯彻落实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底线、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管控,实行“平安工地”全覆盖,切实打造安全工程、优质工程。(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完善州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作用,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充分调动沿线群众积极性,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推行“路长制”管理具体意见,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2.加强农村公路保护。按照依法治路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县统一执法、乡协助执法工作方式,切实防止、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以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县、乡两级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对农村公路采取限高、限宽措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但不得影响消防、救灾救援等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通行。(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3.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做到路面常年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改善农村公路脏、乱、差现象。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要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三)养护好农村公路,巩固建设成果

  1.确保有路必养。按照以县为主、分级负责、行业指导、保障畅通的原则,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尤其是让建成年限较早、破损严重、晴通雨阻路段及早恢复使用功能,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达标。(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2.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养护市场,创建符合农村特点的养护体系,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有效降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对于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实行市场化养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化养护队伍实施。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采取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乡村公路水沟和路肩清理、路面保洁等100%由群众完成。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用活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贫困户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3.着力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完善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养护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养护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水平。加大养护科技手段运用,每年农村公路养护采用自动化路面技术状况检测不低于1000公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从业人员培训,规范检测评价工作,注重预防性养护,加大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提高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推进城乡运输服务均等化

  1.加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需要,科学规划农村客运站点和沿途停靠点,完善站点服务配套设施,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建制村全覆盖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统筹协调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实现所有建制村通客车。引导客运企业开拓农村客运市场和农村客运班线企业化经营,鼓励经营者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经营模式,提高城乡客运覆盖深度、广度和服务水平,实现群众“行有所乘”。紧密结合农村客运服务与生态旅游,将客运站点向生态旅游景点延伸,带动人流聚集,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发展。严格落实农村客运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保障运输安全。(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旅游发展委、安全监管局等部门)

  2.大力发展实惠便捷的货物运输。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建设,因地制宜,依托客货运输场站、商贸批发市场、建制村农家店等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站点,构建多样化、专业化、广覆盖的货运网络,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支持流通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建立城乡一体的物流配送体系和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物流配送渠道,推动土特产分散收货、大宗货物集约高效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支撑和引导农、林、牧、矿等产业发展。(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等部门)

  3.促进物流与电子商务信息产业相互融合。积极利用互联网,统筹交通运输、商务、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充分衔接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商贸流通、供销等方面的电子商务信息,大力发展“交通+快递”“交通+电商”“交通+邮政”,不断扩大“快递下乡”覆盖面,促进农资农产品“线上线下”产运销联动发展,为群众提供现代高效的物流服务。(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省交通运输厅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监管和指导督促作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机制,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开展示范创建。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开展“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每个州、市省级示范县的数量不超过1个,省级示范县由省人民政府命名,每个给予200万元奖补资金,获得全国示范县的给予1000万元配套资金补助,资金由省财政通过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县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及养护工作。省级示范县创建标准、申报程序、考核评价、激励政策等,由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财政厅协商制定并组织实施。州市、县两级政府要大力组织开展示范乡、示范村创建活动,争取做到县县有示范乡、乡乡有示范村。

  (三)加强资金筹措。在足额安排现有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省级补助资金基础上,省级将加大投入力度支持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整治等工作。州市、县两级政府要结合物价上涨、里程增加和等级提升等因素逐步增加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农村客运成品油补助政策,通过争取发行政府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四)加强监督考核。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重点对各州、市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州市、县两级政府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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