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5月,处置问题线索243件,同比上升34.3%;立案139件,同比上升27.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2人,同比上升43.5%。”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为发挥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确保取得“1+1>2”的改革效果,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压奋进。
具体工作中,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据监察法规定,对六类监察对象进行摸排认定和细化统计,并按干管权限进行分级管理;集中力量,对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履职尽责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实行“对账销号”制度;迅速与司法机关、金融系统、通信行业等部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在行使监察法赋予的12项监察调查措施方面,目前已综合使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鉴定、留置8种措施,对2人采取留置措施。为提高纪法衔接本领,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市纪委监委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用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先后举办综合业务轮训班3期,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在严格执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四项制度”的同时,市纪委监委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推动议事程序科学化规范化。